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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以绩效考评管理工作为主线 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绩效办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我局围绕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努力实现“全区争上游、全市创一流”的交通运输目标,以绩效考评管理工作为主线,积极探索、完善、创新和规范绩效考评管理工作制度。经过几年的努力实践,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我市“两个建成”的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现将近年来我局对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开展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2008年,我局作为桂林市首批三个试点单位之一,率先试行绩效考评,同时我局将下属事业单位公路管理处和航务管理处也作为试点试行绩效考评。2009年,我局作为全市14个绩效考评试点单位之一,各项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从2010年起,我局全面强化绩效考评管理工作,将所有13个科室(含市高建办、市黄金水道办)、5个局属单位全部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扎实开展绩效考评管理工作是我们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干部职工执行力、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年度重点工作、解决交通运输重大问题的强大推手。几年来,通过绩效考评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现了“八大突破”: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交通出行环境全面改善;二是项目争取和资金筹措取得重大突破,交通快速发展支撑能力全面提升;三是运输效率和服务能力取得重大突破,有效供给能力全面提升;四是农村公路市场监管取得重大突破,工程质量全面提升;五是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交通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六是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七是创新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形成五大品牌发展优势;八是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行业凝聚力全面提升。
  二、绩效考评管理体系的建立
  (一)围绕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合理设置考评指标
  我局对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的绩效考评包括:指标考核(含个性指标考核和共性指标考核共占60%)、领导评价(占20%)和公众评议(占20%)三个部分,共100分。
  其中,指标考核的设置由个性考评指标和共性考评指标组成。共性考评指标包括党建工作、廉政工作、绩效管理工作、财务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工作、宣传和统计等工作,以及我局开展的行业文化建设“1211”活动。个性考评指标主要由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职能性工作两个一级指标构成:一是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的任务,进行统一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完成限期等硬性指标;二是依据各单位(科室)“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分解任务,明确硬性指标。
  局绩效办要求各单位(科室)分别将目标任务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逐条分解、细化到三级指标中,初步设定评分细则。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科室)上报的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至相关单位(科室),再经单位(科室)主要领导签字认定后,送局绩效办汇总提交局党组审议,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印发实施。
  (二)实行三结合动态管理,严格组织考评
  实行“三结合”动态管理,即:将日常考核与年终集中考评、综合评议相结合的考评模式。日常考核主要是对各单位(科室)的绩效目标进度、月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强化对各单位(科室)目标完成情况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年终集中考评主要采取建立指标审核组和监督组的办法分别对各单位(科室)个性指标和共性指标完成情况形成的台帐进行审核、评议和考评打分,并由局纪检监察室实施全程监督;综合评议主要是由领导评价和公众评议构成,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分别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服务对象发出问卷调查表,对各单位(科室)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议结果换算成分值后计入考评总分,使绩效考评充分体现民意。
  (三)规范奖惩制度,充分把握和准确运用绩效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设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并对优秀等次的单位(科室)进行表彰。局机关业务管理科室类设优秀等次5个、行政管理科室类设优秀等次2个;局属单位设优秀等次3个。
  我局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单位(科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选人用人、评先创优、廉政勤政的一个重要依据。
  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是责任单位在党风廉政、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取消评比资格。二是因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负面影响的取消评比资格。三是被考评单位(科室)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问题的、未完成自治区级和市级“为民办实事”任务的取消评比资格。
  实行加分和扣分制。绩效考评加分情况具体为:一是承担自治区级年度绩效指标任务的被考评单位和局机关科室,达到考评要求并获得指标分满分的,按比例加分(其中:牵头单位或科室占比40%,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占比60%)。二是对被考评单位(科室)进行表彰加分。凡是获得中央、自治区、市级等部门表彰奖励、“先进集体”、“模范单位”、“示范单位”称号的,分别给予一定的加分。三是对被考评单位(科室)进行工作创新加分。对属全国性、全区性、全市性的交通运输行业创新,如:召开现场会、试点单位、获得新工作新技术推广的,分别给予一定的加分。绩效考评扣分情况具体为:对被考评单位(科室)应完成未完成自治区或市级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并造成扣分的,按比例予以扣分(其中:牵头单位或科室占比40%,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占比60%)。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了以局党组统一领导、局领导齐抓共管、考评对象各司其职、评议对象广泛参与的绩效考评管理体制。成立了由局长和副局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局属单位领导及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主要负责考评政策文件及指标的研究制定、管理和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等。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日常绩效考评工作的督查以及集中对考评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等。全局上下已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目标”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坚持联系县区制度。采取“一个片区、一名负责领导、一个工作组、一抓到底”的工作模式,每季度深入县乡一线,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坚持月度计划和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制度。落实月度计划管理,制定各类任务的实施方案,细化保障措施,分析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促进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四)坚持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以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这个管理平台,从严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监管;以各县区质量监督站为抓手,从严交通运输行业的精准化管理。将项目质量一次性抽检合格率指标纳入绩效考评管理,确保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五)坚持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市绩效办反馈沟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确保及早化解矛盾,全面完成年度指标目标任务。
  四、需要改进的工作
  我局在绩效考评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今后,我们将按照自治区和我市绩效考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拓宽对绩效考评结果合理运用方面的探讨及研究,并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绩效考评及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工作,在考评对象分类、指标优化、加减分项目设置等方面进行研究;积极探索解决在绩效考评过程中,出现的由于科室职能差异性大,工作临时性和机动性强,而造成考评标准难以精准量化的问题。另外,我们今年将参照自治区绩效办、市绩效办的做法,在原绩效考核组的基础上,新组建一个专家组,在绩效考评中,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总之,今后我们将学习借鉴优秀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市绩效办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更好地完成绩效考评管理工作。努力实现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工作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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